@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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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女对遗产的继承权有时间限制吗 @天津君悦律师事务所 @殷宗伟律师 @遗产继承
匿名用户 回复了问题 • 2014-11-10 15:38 • 1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2508 次浏览
关于无证房子的继承问题 @山西元升律师事务所 @朱君秀律师 @遗产继承
匿名用户 回复了问题 • 2014-08-15 23:51 • 1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651 次浏览
关于审理期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杨志峥律师 @遗产继承
匿名用户 回复了问题 • 2014-08-07 23:25 • 1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539 次浏览
爷爷过世,奶奶私自办理房产证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韦云律师 @遗产继承
匿名用户 回复了问题 • 2014-07-17 00:27 • 1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680 次浏览
房屋继承要缴契税吗?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魏绍玲律师 @遗产继承
匿名用户 回复了问题 • 2014-07-10 22:48 • 1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592 次浏览
律师你好。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吗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魏绍玲律师 @遗产继承
匿名用户 回复了问题 • 2014-07-10 22:47 • 1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623 次浏览
对房产继承发面的法律法规想了解下,请律师解答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魏绍玲律师 @遗产继承
匿名用户 回复了问题 • 2014-07-10 22:44 • 1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535 次浏览
被过继的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魏绍玲律师 @遗产继承
匿名用户 回复了问题 • 2014-07-10 22:41 • 1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555 次浏览
如何办理房屋继承公证手续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魏绍玲律师 @遗产继承
匿名用户 回复了问题 • 2014-07-10 22:34 • 1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560 次浏览
股权继承转让问题 @云南亮剑律师事务所 @赵云律师 @遗产继承
匿名用户 回复了问题 • 2014-05-05 23:36 • 1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626 次浏览
不管几年一方不签字其他人也不能私分遗产的否则就是侵犯了他的继承权,建议起诉不签字的方要求分割,案由继承纠纷。
你好,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你父亲有继承权,可以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名字,奶奶不能独自办理房产证;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
通过里遗嘱的方式处理
1.无特别约定情况下,股权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作为遗产的股权份额为该股权的二分之一。
2.小孩的部分,现在因为只有你一名监护人,所以办理公证时你不得作出小孩放弃继承的决定并转让给你,建议以后再行处理。
3.小孩获得股权后,以后可以进行转让,由法定代理人确定。
...
2.小孩的部分,现在因为只有你一名监护人,所以办理公证时你不得作出小孩放弃继承的决定并转让给你,建议以后再行处理。
3.小孩获得股权后,以后可以进行转让,由法定代理人确定。
具体请考虑小孩具体状况,小孩十岁以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以及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的人同意。
小孩十岁以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特殊的用益物权,具有身份性,只有积极经济组织成
员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故其并非是个人财产,不得作为遗产继承。但作为宅
基地上的房屋,属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司法实践中,继承人继承了房屋所
有权之后,宅基地使用权会随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后,...
员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故其并非是个人财产,不得作为遗产继承。但作为宅
基地上的房屋,属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司法实践中,继承人继承了房屋所
有权之后,宅基地使用权会随着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后,需履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
更登记手续。
对于继承房屋是否征税问题,我们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给河南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中找到答案,该批复中明确规定:
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
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由此规定可以看出,对于继承房屋是否征收契税需要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情况分别予以确定。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以上就是房产继承公证手续的介绍,办理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了。
下列情形下,被收养人可以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且不影响其继承养父母及
其他近亲属的遗产:
1.生父母生前立有遗嘱,将个人财产部分或全部遗产赠与被他人收养的亲
生子女;
2.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在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同时,又对生父母有
较多的赡养...
其他近亲属的遗产:
1.生父母生前立有遗嘱,将个人财产部分或全部遗产赠与被他人收养的亲
生子女;
2.被他人收养的亲生子女在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的同时,又对生父母有
较多的赡养,且生父母生前没有以立遗嘱的方式赠与一定财产给他。
房产继承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房产继承法:房产...
一、房产继承法:房产继承条件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 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 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 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 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二、房产继承法:法定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
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
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因继承人的下列行为而丧失: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