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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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违规注射美容 @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 @凌爱军律师 @人身损害
匿名用户 回复了问题 • 2014-11-01 23:56 • 1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722 次浏览
人身自由被侵犯!!!!!!!!!! @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 @凌爱军律师 @刑事行政
匿名用户 回复了问题 • 2014-10-28 22:16 • 1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462 次浏览
二手房交易纠纷 @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 @凌爱军律师 @合同纠纷
匿名用户 回复了问题 • 2014-10-27 23:54 • 1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585 次浏览
身份证信息被人盗用在贵阳的两家银行办理信用并恶意透支 @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 @凌爱军律师 @民事问题
匿名用户 回复了问题 • 2014-10-24 15:14 • 1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594 次浏览
招标的纠纷 @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 @凌爱军律师 @招标投标
匿名用户 回复了问题 • 2014-10-19 23:39 • 1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401 次浏览
被盗摩托车找会,需交高额停车费吗? @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 @凌爱军律师 @刑事行政
匿名用户 回复了问题 • 2014-10-17 23:29 • 1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546 次浏览
村副主任夜晚强闯私宅,恐吓,并故意损毁财物 @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 @凌爱军律师 @污染损害
匿名用户 回复了问题 • 2014-10-08 00:34 • 1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512 次浏览
单身女子被恐吓威胁 @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 @凌爱军律师 @人身损害
匿名用户 回复了问题 • 2014-10-06 00:00 • 1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513 次浏览
付了首期款应该如何办理退房 @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 @凌爱军律师 @房产纠纷
匿名用户 回复了问题 • 2014-10-01 22:11 • 1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516 次浏览
以下行为是否构成诽谤罪?需呀负什么法律责任? @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 @凌爱军律师 @新闻侵权
匿名用户 回复了问题 • 2014-09-28 02:16 • 1 人关注 • 1 个回复 • 567 次浏览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如果美容院没有相关医疗、经营资质,您可以到工商局进行投诉举报,工商局会对美容院做出行政处罚;
其次,如果美容院并没有按照与您之前的约定实现承诺,您可以主张对方存在违约,造成您人身受到损害的,可以主张侵权。关于违约和侵权,只能...
首先,如果美容院没有相关医疗、经营资质,您可以到工商局进行投诉举报,工商局会对美容院做出行政处罚;
其次,如果美容院并没有按照与您之前的约定实现承诺,您可以主张对方存在违约,造成您人身受到损害的,可以主张侵权。关于违约和侵权,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主张。建议您主张侵权,同时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再次,您要准备对方侵权证据,医院诊断证明和您由此造成的损失票据都可以作为证据,然后委托专业律师进行起诉,按照您的描述,胜诉希望很大。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所说的调解书没有了,到司法所查一下是否有备案;
其次,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
首先,您所说的调解书没有了,到司法所查一下是否有备案;
其次,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如果对方不给您剩余赔偿款项,那么您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可以依据调解协议内容,就对方财产进行查封和扣押,并在所欠款项范围内强制执行对方财产。
再次,故意伤害罪有诉讼时效限制,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按照您所说的,如果对方不履行,您可以在五年内起诉对方的;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调解协议履行给付义务,不用等到判决后给付,如果对方不给付,您可以起诉对方的,所以,在判决前拿到赔偿肯定对您好些;
最后,根据刑事法律法规,刑事案件仅民事部分可以调解,也就是因犯罪行为对受害者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失的,双方可以就赔偿方面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的谅解或被告人的积极赔偿等情节只能作为影响量刑的酌定情节。
首先,您要举证证明您并未在上述两地银行办理过信用卡且没有进行恶意透支,所以要求银行作出合理解释;
其次,对于利用您的信息办理信用卡一事,您可以向银行主张对方没有尽到审查义务,因此银行方面是存在过错的,所以要求银行对此作出合理解释;
再次,建议...
其次,对于利用您的信息办理信用卡一事,您可以向银行主张对方没有尽到审查义务,因此银行方面是存在过错的,所以要求银行对此作出合理解释;
再次,建议您与两地银行协商处理,如果银行不能在征信系统上消除您的不良记录,您可以搜集证据起诉银行未尽审查义务给您带来的损失。
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或者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证明您的所在地,以及到派出所开具证明您身份证没有补办的证明,这样对于您来说有利一些
可以主张签字、照片等并非您所为来证明并非您办理的信用卡,那么银行主张是您恶意透支,银行要拿出证据的,否则其要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还有看一下我补充回答,建议您积极和您委托律师沟通,提供对您主张有利的证据,对于恶意利用您的信息办理信用卡透支一事,建议还是尽量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找到责任人,也是消除您的不良记录一种方式,多想办法,多沟通,希望您顺利解决此问题。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根据您的描述,您通过中介购买业主的房屋,也有购房合同,您如果已经买了该二手房且已经完成过户登记,房屋登记在您名下,那么房屋所有权就是属于您的。目前,对方现在对房屋占有属于无权占有,因此,您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返还房屋,至于房...
1、根据您的描述,您通过中介购买业主的房屋,也有购房合同,您如果已经买了该二手房且已经完成过户登记,房屋登记在您名下,那么房屋所有权就是属于您的。目前,对方现在对房屋占有属于无权占有,因此,您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返还房屋,至于房屋尾款问题,您可以跟对方协商要求按照合同履行,证明您积极还款的事实;
2、关于中介的问题,您与中介之间应该有明确的合同约定,对双方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约定,那么就应当按照约定积极履行,如果对方不履行义务,也可以将中介作为被告起诉;
3、从目前来看,您要跟业主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对方按照合同履行,合同中已经明确按照各付各税进行约定,那么这个就不该由您来承担。如果跟业主和中介无法协商处理的,那么可以保存相关证据起诉。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父亲可以起诉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
首先,您父亲可以起诉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根据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者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动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故,您父亲可以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再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依据上述规定,聘请专业律师为您父亲计算赔偿数额,向物业公司主张民事赔偿。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如果您去补办的合同与原来不一致的话,那么开发商应当尽到告知的义务,那么作为合同进行变更,那么属于新合同,对于业主来说,我可以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合同的变更;
其次,如果开发商没有进行说明而擅自变更合同,其没有告知交房延期...
首先,如果您去补办的合同与原来不一致的话,那么开发商应当尽到告知的义务,那么作为合同进行变更,那么属于新合同,对于业主来说,我可以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合同的变更;
其次,如果开发商没有进行说明而擅自变更合同,其没有告知交房延期的情况,那么开发商是存在违约和欺诈情形的,那么对于您来说,这种处理方式显然是显失公平;
最后,基于上述情况,您是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那么这个损失应当按照原合同约定进行的,建议您搜集证据,例如原合同和开发商协商,否则,可以提起诉讼。
如果对方在新的合同中并未对您进行提示的话,对方是存在过错的,且这个合同与原合同不一致也没有进行告知,对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两份合同的编号是一致的,那么对方就不应该在未告知您延期交房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所以对方第二份合同不应得到任何和支持,所以先和开发商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您获得支持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所谓的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1...
首先,您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所谓的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1、泄露并宣扬他人隐私,给他人名誉造成不良影响的,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不构成诽谤罪。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
再次,根据刑法第246条的规定,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立案。
诽谤罪是情节犯,行为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诽谤罪,予以立案追究。
因此,您的行为构成侵害名誉权,应当对当事人进行赔礼道歉。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满意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如果无法和他取得联系,那么试着跟他家人取得联系,告知他们家人事实情况,并告知其家人如果不还款,将追究其刑事责任,让其家人协助您或者尽快帮忙还款;
其次,如果对方或者其家人不予配合,您要找到相关对方持您的信用卡的证据,以...
首先,如果无法和他取得联系,那么试着跟他家人取得联系,告知他们家人事实情况,并告知其家人如果不还款,将追究其刑事责任,让其家人协助您或者尽快帮忙还款;
其次,如果对方或者其家人不予配合,您要找到相关对方持您的信用卡的证据,以及恶意透支的行为和记录,到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网采纳,如有问题可以追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很明确告诉您,交警处理后的停车费是不需要交纳的,因此,建议您跟对方索要相关凭证来证明您确实已经支付了停车费;
其次,如果对方承认了交纳停车费,要求出具交纳停车费的依据,否则,可以以此去其上一级部门投诉其乱收费,...
首先,很明确告诉您,交警处理后的停车费是不需要交纳的,因此,建议您跟对方索要相关凭证来证明您确实已经支付了停车费;
其次,如果对方承认了交纳停车费,要求出具交纳停车费的依据,否则,可以以此去其上一级部门投诉其乱收费,要求退还不该收的停车费。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满意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因此,按照您所说的,认购书是合法有效的。
其次,关于定金问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关于定金您是无法要回的。
再次,按照合同法关于违约金规定,要求不得超过造成损失的30%,如果买卖合同或者认购合同没有约定具体违约金问题,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处理。
最后,针对此问题,开发商无权拒绝退房,因此,您要尽量与开发商协商吧,既然对方主张不退房,那么不退房的依据在哪里,这个要对方拿出相关依据,否则,对方主张是不成立的,如果协商不成,还是建议您在当地委托专业律师进行起诉处理。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满意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